榆林市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5-07-24 04:20:10 作者:榆林市水务局 来源:榆林市水务局 阅读次数:5610次 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榆林市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此报告的电子版在榆林市水务局网站(http://slj.yl.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榆林市水务局政秘科(地址:榆林市高新开发区圣景路榆林市水务局政秘科,邮编:719000;电话:8192900,传真:8192920)

一、 概述

2013年,榆林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信息公开透明为主线,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贴近民生、服务百姓,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着力推进了榆林市水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榆林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政秘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201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出台《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本局实际情况,制订了《榆林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在榆林水利网增设了榆林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子栏目。

(三)落实配套措施,推动政务公开。一是在单位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利用qq群开通了信息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三是为各科室购置或更新了电脑、打印机,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为今后开展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年,榆林市水务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水利信息293条,其中工作动态113条,政务信息9条,发布公告23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报告、统计数据、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告栏。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榆林市水务局网站(http://slj.yl.gov.cn/)公开了《榆林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表》、《榆林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综览》、《榆林市水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和《榆林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