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水利网站管理办法

日期:2020-03-17 10:56:59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6047次 背景颜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榆林水利网站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网站对外交流和联系的窗口作用,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榆林水利网站是公益性、非盈利网站,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的英文域名为www. ylwater. gov.cn,是榆林市水务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网站。主要功能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方针、政策,发布榆林水利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水利公共服务,拓宽交流与沟通渠道,推动榆林水利事业发展。
    第三条榆林水利网站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网站管理分两部分,网站内容管理由局政秘科负责,网站运营由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负责。
    1、局政秘科负责网站的内容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管理网站建设和规划工作;

 (2)组织审定网站主页设计和栏目设置方案,提出网站主页设计、栏目更新方案;

 (3)组织、审核上网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符合监管要求,并提供需要每份上网信息的《榆林水利网站信息发布处理单》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2、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负责网站的运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份《榆林水利网站信息发布处理单》的要求,及时做好该条信息的上网发布。
   (2)负责网站 7*24小时安全运行及维护,并负责网站数据安全,防范黑客攻击,按要求做好数据备份。
   (3)完成局政秘科对网站运行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组织、提供、编辑本单位、本科室有关信息和资料等。主要职责是:
   1.及时提供单位、科室的政务公开信息:
   2、及时提供单位、科室的业务信息和相关栏目信息,并负责专题报道信息的提供;
   3、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我局每年年终将进行优秀新闻稿件评比及信息员表彰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信息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章  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
    第六条网站发布信息要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分别把关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第七条加快网上信息更新速度,要求动态性信息及时更新,相对固定性信息适时更新。
    第八条网站信息发布实行领导审签制度,发布程序如下:

1、局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发布的一般信息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各县(区)水利部门报送信息需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或盖有本单位印章。

3、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信息需出具相关证明,报送局政秘科。

4、重要信息应经局主管领导审查同意。

5、所有信息(须填写信息发布单、提交文字稿并提供电子文档)统一由局政秘科审核后才能上网发布。

第九条在榆林水利网站利用文字、数据、表格、图片等形式传送、生成的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诽谤他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上网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从事其它侵犯网络活动;

3、制作、复制和传播有损单位形象和影响单位稳定的信息。

第十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网上信息出现泄密问题,依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政秘科负 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