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59号 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0-09-01 08:36:55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3645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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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吕学斌

榆政水函〔2020175

九三学社榆林市委委员

提出的《关于构建无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议》(第0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议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就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一、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协调机制

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市上成立书记、市长主任的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总协调,主管副市长按分工以部门为单位组建专门班子,各县区、市比照市上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无定河综合整治还要依托河长制和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解决无定河跨行政区域的诸多问题。另外,需要完善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规范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督查制度。

二、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9年9月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加强生态文明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决定明确,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在矿业权出让收益金、矿业权占用费、资源税、环保税和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切出50%用于生态恢复补偿,由市县两级政府具体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合理划定区域由企业自行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按标准治理,探索采用现金补偿、产业园区共建、社会捐赠等补偿手段实现生态补偿方式多元化,完善《榆林市资源开采及转化企业造林绿化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政策,明确资源开采及转化企业每年按上一年度税收额度统一比例列支生态修复资金。

三、完善以绿色GDP为导向的考核体系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约束,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

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实行专项考核,充分运用

“三项机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贡献突出的县(区、市)、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滞后的予以惩处。逐步推行绿色GDP核算,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失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四、制定区域性产业准入与退出政策体系

将以贯彻落实《榆林市加强生态文明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为契机,制定和完善区域性产业准入与退出政策。以构建绿色发展产业体系为目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强“五小工业”治理,改造提升火电、化工等高耗能高耗水产业;推广以微灌为主的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新能源公共交通,创新节约型公共机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再利用,煤炭资源综合回采率达到80%以上;打造以生物质综合利用为主体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城市污水、垃圾等再生资源利用为主体的生态环保产业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生态与产业良性互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此外,抬高环保和技术准入门槛,高起点谋划招商产业,高标准筛选招商项目,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

                                 2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