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9号 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A 类
签发人:吕学斌
榆政水函〔2020〕187号
刘随虎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建议》(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议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就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该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水源地保护方面
一是关于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的工作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办理。截止目前,我局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市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进行了摸底调查,确保千吨万人水源地清单、水源地供水规模和供水人口数据准确完整。
二是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水源地,各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划定了保护区,铺设了隔离网,在水源周边设立了警示牌,多措并举,杜绝水源地污染现象发生。
二、建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方面
建立了农村供水管护员机制。各县市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均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监督员,分散供水以村为单位,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监督员。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监督员由县水利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落实技术人员对农村供水管护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主要学习供水设施及净化消毒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定时定量投放消毒剂及日常维护管理、水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对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保护。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