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9-15 15:47:24 作者:陕西省水利厅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 阅读次数:4577次 背景颜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推动水利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2021年7月1日,陕西省水利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科协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年来,我省在水利科技资源投入、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数量和转化应用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步,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但是,对标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水利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发展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水利科普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制度体系、奖励机制不完善;二是成效不够明显,科普内容与公众需求脱节,社会公众对水知识了解欠缺;三是投入渠道不畅,长期以来资金投入明显不足。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相关精神,根据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水利科普工作。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在主要目标方面,确定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水利改革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科普体系,公众节水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显著提升。在重点任务方面,明确强化水利科普作品供给、开放共享水利科普资源、推动建设水利科普基地、创新水利科普方式方法、打造水利科普特色活动、加强水利科普队伍建设、推进水利科普多元化合作等七项重点任务。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激励机制等三项保障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统筹兼顾。《实施意见》作为我省在水利科普工作方面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是推动水利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科协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动员水利科研单位、学校、学术团体、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利科普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确定了2025年实现的发展指标均可量化考核,包括建成、认定5个水利科普基地,出版10套科普丛书、音像制品,打造3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水利科普活动品牌,培养100名专兼职科普工作者及志愿者。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了各方科普工作职责,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科普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水利科普激励体系和投入机制;落实水利科研单位、涉水高校、学术团体科普职责,要求培养选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建立水利科普工作团队;明确水利科技工作者职责,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水利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社会公众关切热点,主动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发表科普文章答疑解惑。
      四是创新方式。精准服务,分类施策,不断创新水利科普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面向社会公众、中小学生、水利科普工作者及参与者等不同群体,组织开展理念新颖、特色鲜明、广泛参与的科普活动;强化优质水利科普产品的供给,积极推动在水利科技项目中创作形成科普内容,加强水利科研成果科普化;充分利用水利行业现有资源,依托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遗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平台,加强水利科普载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