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表

日期:2014-09-22 10:46:58 作者:榆林市水务局 来源:榆林市水务局 阅读次数:4312次 背景颜色: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处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榆林市

水务局

在市管河道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的填堵、占用或拆除审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保留

 

2

榆林市

水务局

在市管河道范围内进行生产建设、生产经营等活动审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保留

 

3

榆林市

水务局

在市管河道占用安全保护范围建设跨河或穿河的桥梁、管道、缆线等工程设施的位置、界限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九条。

 

保留

 

4

榆林市

水务局

取水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政府规章:《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

 

保留

 

5

榆林市

水务局

除黄河和省管河道外,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修造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和中型水库工程审核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保留

 

6

榆林市

水务局

市级立项或跨县、受上级委托管理项目水保方案审核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保留

 

7

榆林市

水务局

全市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审核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保留

 

8

榆林市

水务局

向市管河道排洪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保留

 

9

榆林市

水务局

钻井资质审核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七条;《陕西省机井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留

 

10

榆林市

水务局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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