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2022年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及陕西省取水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项目取水许可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取水许可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来访等形式向市水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233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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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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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