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10-19 09:33:47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3412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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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胜元

榆政水函〔2022255

白静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榆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议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就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对新时代黄河流域治理进行了顶层设计,我市地处黄河中游,黄河自北向南流经我市东界的府谷、神木、佳县、绥德、吴堡、清涧六县(市),流经总长389.69公里为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也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重要的区域。实施河湖长制引领带动黄河工作全面提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狠抓专项整治、牢固工作基础,推动黄河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黄河管理保护新格局,通过河长制的实施,黄河榆林段面貌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一.不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各级河长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按期巡河、带头履职,推动解决涉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黄河流域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探索检察机关介入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印发《关于检察机关与水利行政机关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加大部门协同力度严格实施考核问责,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并以榆林市总河湖长1号令发布实施,坚持“一月一考核、一季一督导、一年一总结”,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区县目标责任考核;对沿黄乡、村两级河长进行专项培训,同时不断畅通社会共治渠道,贯彻巡河公益岗位等政策、招募河湖社会志愿监督员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通过开展黄河采砂整治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市清理整治了大量“乱占”“乱建”“乱堆”“乱采”问题,为规范采砂管理、河道面貌改善奠定了重要工作基础。2020年以来,我市坚持以清存量、遏增量为重点,以定期排查、立行整改、动态清零为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采取有力措施和更大决心,把“清四乱”作为抓手,通过持续清理整治、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市河长办多次召开会议、派出工作组并联合市委办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部分县市区和重点河段进行督办,深入推进“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和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二.大力发展淤地坝,最大限度拦截黄土泥沙入黄

水利部将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列入2020年至2022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中,并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21年6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陕西省水利厅和陕西省发改委分别印发了《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陕西省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历经十年的拦沙工程项目终于落地。

在印发的“实施方案”中,规划我市10个项目县市区(除定边、吴堡县外)“十四五”期间共建设拦沙工程2146座,占全省规模的94.8%,其中中型拦沙坝工程397座、小型拦沙坝工程1749座。总投资估算37.42亿元。由于种种原因,全市拦沙工程规划未列入定边县和吴堡县,但在省发改委和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将定边、吴堡两县列入全省淤地坝建设重点县名单。规划我市“十四五”期间新建淤地坝206座,占全省规模的49%,其中大型68座,中小型138座,总投资估算5.33亿元。目前,按照“十四五”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下达我市2021和2022两个年度拦沙坝905座、淤地坝42座,累计下达中央投资13.62亿元,2021年已落实市级配套资金3841万元,2022年市级配套资金正在落实中。据测算,项目实施后,拦沙(淤地)坝共拦截泥沙6.89亿吨,新增坝地11.13万亩。

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能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改善黄河水沙关系,减缓下游河床淤积抬高,保障黄河长久安澜;提高区域防洪能力,减轻山洪灾害;同时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以及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三.坚持“四水四定”理念,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

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衡、水生态环境脆弱是我市的基本水情,当前和今后一个进期,水资源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制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严控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提升水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榆林市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市水利起草了《榆林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经2022年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意见》要求,城镇发展要以水而定资源规划部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应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升级产业结构和调控人口规模

下一步我局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机遇,以中央重大项目为前提,争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市级配套资金。同时我局与榆林市传媒中心对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成效经验、先进典型及好的做法进行加强宣传报道将典型治理模式在全市推广、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

                                  2022年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