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10-19 09:35:24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2952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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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胜元

榆政水函〔2022256

边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提案》(第1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议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就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是系统提升农村生态宜居水平,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富裕、美丽乡村的重要保障。

2017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水利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19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榆林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分办、督办,承担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市水利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机制体制

依托河湖长制,市水利局和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按照我市河长制工作主要任务,逐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明确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严格考核、全民参与的保障措施,制定了河湖管护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二.开展巡查检查

通过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组,结合河湖长制督查检查和巡河员护河员日常巡查,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对河湖“四乱”问题、污水直排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三.加强考核监督

调整完善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对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实行差异化考核,实施“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季一督导一通报、一年一考评一奖惩”。对2021年度河湖长制6个先进集体、长7名优秀河、16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凝聚工作合力

加强水环境治理是河长制六大任务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2022年,全市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持续清理农村河湖垃圾堆放,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提高供水保障。根据榆林市不同区域的水资源禀赋条件,统筹区域的重点骨干水源、供水工程,结合城乡总体发展规划、榆林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打破“一地一水”行政区划壁垒,以城带乡、以大带小,以稳定水源、重点水厂为依托,通过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区域供水互通,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构建以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为主,以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着力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明显差距,总体布局解决农村供水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水利局将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全力加强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

三是强化河长办职责。进一步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以考核为抓手,协调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成员单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在河湖长制的引领下,建立完善基层河湖管护队伍,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健全青年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

                                  2022年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