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10-19 14:17:22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3136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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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胜元

榆政水函〔2022262

孟晓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改造工程的提案》(第3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议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就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2009年底,我组织编制《榆林市百万亩节水灌溉工程规划》通过省水利厅审查,项目规划改造节水灌溉面积108.97万亩,计划投资27.28亿元。2010年3月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贷款启动榆林市百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的报告》,但市政府未予批复,故该项目未能实施。

2020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负责的中型灌区逐步开展节水改造。2020年争取中央投资2291万元完成了横山石湾、东方红、芦河等灌区渠道及建筑物的新建改造。2021年争取中央投资2100万元开展了米脂织女渠干渠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可提高到0.62,年可节水126.96万m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字〔2022〕1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高效旱作节水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34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节水农业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将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分工,多方争取资金,不断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持续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争取让灌区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

                                  2022年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