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3-10-26 16:08:07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871次 背景颜色:

类  别:B   类

签发人:周文军

榆政水函〔2023209

民建榆林市委会:

您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提案》(第0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委会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提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榆林市目前有63座小型水库,2015年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县区政府颁发了小型水库产权证,确定大多数水库的产权所有人为所在地乡镇政府,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由于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制度,所以管护主体和职责不是十分明确,制度不够健全,管护运行机制不是十分顺畅,管护经费也没有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2022年,按照中省要求,榆林市开展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创建工作,申报了榆阳区等5个省级样板县。近2年以来,市水利局进行了大量的调研探索,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靖边县和米脂县成功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推动我市的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但由于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并且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协调难度大,所以未能一蹴而就。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化全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市政府出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和办法,督促有关县市区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争取市级财政资金进行奖补,争取于2024年底前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水库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力争“十四五”内实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监督机制。

再次感谢您委会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张瑜           电话:0912-81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