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3-10-26 16:22:09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816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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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周文军

榆政水函〔2023212

常向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亮丽子洲“最美三河”的提案》(第15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提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一、工作开展情况

榆林市水利局以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为抓手,坚持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与“四水四定”原则,统筹水利发展和行业安全,全力加快榆林水网建设,一体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提升水治理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

(一)“1+2”水资源管控体系全面建立。

围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谋划构建“1+2”水资源管控体系,制定出台《榆林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意见(20212025年)》,修订印发《榆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编制完成《榆林市供水网络图》,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分年度、分县域明确用水管控措施与约束指标,实现全市水资源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

(二)涉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坚决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实行业主体责任,重拳整治违规取用地下水和破坏水土资源等行为,严格对照方案及清单逐条逐项细化硬化整改举措,切实做到“一事一策改、举一反三治”,黄河警示片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完毕,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主动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各类“管当下、治长远”长效机制加速完善,确保市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三)水土保持工作探索创新。

坚决扛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地见效的政治责任,聚焦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创新成立省内首个市级水土保持委员会,推动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以管行业必管水保的责任落实,合力形成“综合监管、共同保护、协作治理”的齐抓共管新格局。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坝综合治理,科学谋划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配套项目。

(四)“水务一体化”改革顺利启动。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九龙治水”瓶颈制约,针对水资源供需两方面矛盾,调研完成前瞻性专题报告,按照“理顺体制、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原则,全力打造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供排水事务统一有效管理、水资源统一高效调配、水安全统一保质保量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五)行业执法监管强化深化。

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1236”工作机制,逐一研究破解全市水行政队伍职能不清、能力不足、保障不力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聚力河湖长制“两强化、两提升”工作思路落细落实,建立市级河长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河湖长制县市区差异化考核。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重大水事违法行为。

二、问题及计划

我市河湖历史遗留问题积弊深重,河湖管护工作整体质效还不够理想,需从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提升成效等方面综合发力,久久为功。

(一)持续完善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河湖长+”机制,加强流域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社会共识,合力形成“综合监管、共同保护、协作治理”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二)持续夯实基础工作。

滚动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动态更新“一河一档”;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构建“榆林水网”,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屏障。

(三)持续提升治理成效。

推进河湖精细化监管,加强“智慧河湖”建设,全面启动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以打造幸福河湖为基础,推动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瑜              电话:0912-81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