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类
签发人:周文军
榆政水函〔2023〕215号
李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沿黄县优先发展风光水储等新能源经济的提案》(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提案后,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科室,作了认真调查研究。
根据《关于授予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4〕197号)文件精神,我市沿黄县储能项目用水涉及到黄河干流引水,取水许可手续属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办理。我市黄河干流耗水指标为3.17亿立方米,目前已配置审批给府谷应急引黄工程、东线马镇引黄工程等工农业及佳县、吴堡、清涧、定边等生活用水,目前无富余水指标。沿黄县储能项目用水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争取引黄指标,给予大力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瑜 电话:0912-81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