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水务局关于对全市水利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日期:2015-08-26 17:17:29 作者:榆林市水务局 来源:榆林市水务局 阅读次数:4833次 背景颜色: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榆林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榆安委发〔2015〕15号)及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行业开展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水安监发〔2014〕6号)和《关于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水安监发〔2014〕8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夏季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水务局决定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对米脂县、子洲县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促进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督查范围

米脂县、子洲县在建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各2个(包括中央小水、中小河流治理、人饮工程等重点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各单位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水利安全专项检查、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防坍塌、防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情况。

(二)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车辆船舶、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核查被检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三)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

5、水利工程建设落实实施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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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水发【2015】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