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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榆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6 11:55:18 作者:榆林市水务局 来源:榆林市水务局 阅读次数:6348次 背景颜色:

按照我市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榆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按当年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职称,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5年;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3、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5、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必须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进展动态,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已具备晋升的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符合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者。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四)论文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任现职期间取得)。

1、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著作1本(须具有ISBN书号),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对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如果书中前言未注明本人编写章节,须由编写单位和主编出具证明,证明本人编写章节和字数。

2、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期刊应具有CN或ISS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等不予认可),限前2名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五)职称外语条件

对外语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职称外语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七)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3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部门的推荐文件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各1份。汇总表要严格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需用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附件3)15份,需用A3纸打印;

(六)提供初始和后取所有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

(七)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破格单行材料,并在汇总表及评审表中注明“破格”字样。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榆政人发[2008]204号)文件精神,严格职称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必须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三)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按当年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职称,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二)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等。要做到“职称政策、考评推荐办法、岗位情况、申报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公示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被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3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要停止该单位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它要求

(一)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附件2),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4),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的,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有关复印件,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的需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

(三)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论文著作不装订外,其余材料要严格按《业务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相关文件、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顺序装订成册(A4纸)。

(四)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有关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到2017年12月底。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ylhrss.gov.cn)下载。

六、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12月29日前报送市职改办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2、评审材料目录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