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条 。
二、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在县市(区)边界河道、跨县市区河道及孤山川、清水川、石马川等黄河一级支流河道修建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符合流域规划、防洪规定;
3、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冲淤变化、堤防等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补救措施;
5、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标准与措施符合相应的技术规定;
6、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已落实替代水域工程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已承诺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7、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五、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榆林市市民大厦(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3楼F区17号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0912--2330390
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