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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水务局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及处置制度

日期:2018-06-02 09:56:43 作者:榆林市水务局 来源:榆林市水务局 阅读次数:5498次 背景颜色:

一、总 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局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舆情管理。

 三、领导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 、各单位和归口管理全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局属各单位应至少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办、纪委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派专人重点监控所有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 

(二)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三)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反馈表态性回复。 

(四)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五)奖优罚劣,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各单位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嘉奖,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五、处 置 

(一)舆情监控与搜集。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局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 

(三)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四)档案留存。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