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专题研究水土保持补偿费税务代征工作
近日,汉中市财政局组织市国税局、水利局、水保总站专题研究水土保持补偿费税务代征工作,就征收中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要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面对补偿费征收改革新要求,汉中市水利局、水保总站认真贯彻落实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针对划转中存在的补偿费征收级次、数据信息交换、入库清算、收费管理等问题,与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为全市补偿费划转征收平稳有序落地奠定了基础。
据悉,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划转税务部门后,征收范围、征收项目和征收标准仍按划转前规定执行。 生产建设单位可享受“一站式”服务,缴费人实现“最多跑一次”便利,良好的营商环境将极大提升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