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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组织开展2022年河湖长制 第一轮督查工作

日期:2022-04-15 14:23:40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5426次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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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河长制工作,推进河湖管理再上新台阶。2022年3月28日-4月2日,市河长办派出五个联合督导组围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抽查复核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2022年榆林市河湖长制第一轮督查,并在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工作成效上实现了新突破。

聚焦阶段工作重点,工作机制求创新

为充分发挥督查效能,确保督导工作落地落实,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市河长办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一是部门联动。结合督查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本轮督查与市交通局、市应急局联动,划片明确工作重点,提前做好督查准备,有针对性地深入区县开展督查工作;二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按照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导、事后有总结的安排布署要求,确保督查组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推进区域重点问题及时解决。三是专家全程参与指导。为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掌握工作实际,了解工作困难,研判工作方案,本轮督查特邀了五名技术专家随组全程参与,从技术角度入手,及时研判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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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调研交流,工作思路有突破

现场督查中强化典型案例解剖分析,座谈中突出工作理念、工作思路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学习研讨新政策、新要求,强化市县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找准差距、摆明问题、明确方向。一是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本轮督查共明察暗访疑似“四乱”问题13个,确认并将其均入市级台账,形成长效跟踪督办机制,共同推进示范带动区域突出问题的全面解决;二是厘清工作思路。针对各区县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就政策解读、工作思路、要点任务、问题整改等与各区县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宣传推广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解放思路、拓展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三是明确整改标准。严格参照“四乱”问题界定和整改标准要求,各指导专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分析论证确定统一的整改标准,为问题科学界定提供保障,确保了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研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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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典型突出问题,重点工作见实效

督查中通过重点任务广覆盖、不缺项、无遗漏,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见效。一是加快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现场共抽查复核妨碍河道行洪遥感图斑65个,经现场分析研判、明确了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影响行洪突出问题按期完成整改;二是推进了“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共察看省河长办暗访发现“四乱”问题13个,及时掌握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整改销号,同时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展开回头看,严防“四乱”问题反弹;三是推进了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在现场检查瑶镇水库等2座水库运营管理情况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汛前应急演练、安全度汛预案及洪水调度计划编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情加固等重点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四是推动了采砂管理规范化工作。要求有采砂需求的区县明确采砂管理建设内容和要求,主动推动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