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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秃尾河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4-02 15:58:16 作者:榆林市水利局 来源:榆林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1773次 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榆林市秃尾河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规划总范围为榆林市秃尾河流域,干流全长139.6km,流域面积3294km2。地跨神木市、榆阳区、佳县3个县区。

3、规划时期: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2035年。

4、规划任务:深挖流域节水潜力,大力提升流域用水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供水安全。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保障生态安全。健全洪水防御体系,提高流域防洪能力,保障防洪安全。强化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健全流域涉水管理监测体系,保障岸线合理开发与科学管控。健全流域水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现代化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保障河湖健康生命与永续利用。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榆林市水利局

单位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圣景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张尧

电话:0912-819292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202号

联系人:强子英

联系电话:18706713912

邮箱:6420230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意见表.docx


 

榆林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